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加拿大华盛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加拿大华盛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伦敦(London)是英国最大城市,是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和首都,也是世界金融中心之一。
多伦多(Toronto),是加拿大最大的城市、安大略省的省会,也是加拿大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
悉尼(Sydney),是澳大利亚的东南沿岸新南威尔士州的首府,也是澳大利亚最大城市。
华盛顿是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Washington D.C.)简称,是美国的首都,由美国国会直接管辖的特别行政区,不属于美国的任何一州。
美国华盛顿这是产地美国华盛顿州,9行,是尺寸, 表明其中大于95% 的车厘子直径尺寸,超过3厘米. 基本上属于最大尺寸的车厘子,车厘子就是进口樱桃,产于美国、加拿大、智利等美洲国家
美国独立战争(1775-1783)在前,拿破仑战争(1803-1815)在后。可怜在滑铁卢差点被拿破仑打趴下的英军,还要专程穿越到三四十年前再被华盛顿痛打一顿。
如果把时间放宽来看,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拿破仑本人并没有输给过英军,反倒是在土伦击败英军一战成名。而华盛顿于1799年去世,也无缘英美1812年战争。
两者的时间顺序完全弄反,此其一。
其二,打败了拿破仑的英军(半岛战役中惠灵顿的英军屡败法军,但从未击败过拿破仑本人,所以此处也很牵强)非但没有穿越到过去输给华盛顿的“荣幸”,反倒是在1812年战争(美国人也称之为第二次独立战争)中一把火把华盛顿的白宫(当时还不叫白宫,事后粉刷成白色才得名白宫)付之一炬。两百多年过去了,特朗普对此依然怀恨在心,甚至还把帐记在了加拿大头上。
最后,中国队踢赢了韩国队,韩国队踢赢了德国队,是否能代表中国队比德国队水平更高?
这是个时间性问题,不存在军事才能的比较,只存在时空问题的判断,拿破仑时代的英国与二战時的美国差不多,以后的英国与现在的美国差不多,华盛顿只是得天時而以。帅印给我,定叫这天下服服帖帖。
战争历来讲究正义和非正义,然后按我国圣贤的话来说就是天时,地利,人和。英军打败拿破仑是肯定的,因为英军是抵抗侵略,是正义的战争。反观英军打华盛顿是殖民者镇压反殖民的战争,是非正义的,所以必败。这两场战争都了应了我们老祖宗的那句话: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战争是人类的灾难,不管是正义还是非正义,我们永远期待和平!
并不能因为一次的战争胜利而去决定这个国家的军事才能的高低,这也需要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我们不能因为一次的失败来去评估这个国家的军事才能,战争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等,所以小编认为不能就这一个问题而言去将华盛顿的军事才能和拿破仑的军事才能进行比较。
中国有句话叫勿以成败论英雄。战争的胜利关系到很多因素。大体是天时,地利,人和。几个方面。谁都有失手的时候。都有老天爷不照顾你的时候。诸葛亮这样的神人不也看走眼了吗?如果非分个高低的话。我认为他们都是柔术黑带的水平。
我在前面问答上已经讲了,美国吞并加拿大应该是在麦迪逊总统期间,为什么有如此想法吗,因为美国独立战争结束后,美弱与英法,独立战争使美国背上了沉重债务,出现了严重的债务危机,美国当时是农业原料为主的国家,直到法国大革命后,才出现了历史性转机,因为拿破仑与反法同盟军的战争中一打就是二十年,迫使欧洲国家因战乱,出现了大量移民,向美洲移民逃避战乱。
带来了大量移民潮,因此带来了工业化人才与技术,支持了美国的工业化进程。
美国的产业革命后,但仍然落后于欧洲列强,美国与法国的关系好,利用了欧洲战争,英国的注意力全部集中于欧洲,因此美国1812年,开始想一统北美洲,但美国军队入侵加拿大时,英国军队在数量有限情况下,动员了大量加拿大民兵来抵抗,使美国军事失利,英国军队攻入华盛顿城烧毁了白宫。
从此以后美国打消了统一北美洲的想法。惧怕英国的军事实力,及欧洲国家的武装干涉。
说起白宫,大家都知道是美国总统的官邸和办公室。但,为什么叫白宫呢?
美国独立后,为了扩充疆域以及争夺殖民地,看中了地大物博、资源丰富的邻居加拿大,但此时的加拿大还是英国的殖民地,为了把加拿大纳入自己的殖民地,刚刚独立的美国不惜向世界头号强国大英帝国宣战。
1812年6月18日,美国向英国宣战,但是集中全力进攻英国的殖民地加拿大,正在和拿破仑大战的英国迅速抽调兵力和美国开打,大英帝国的军队不但反攻到美国的境内,而且于1814年8月24日攻占了美国的首都华盛顿,放了一把大火烧了美国的总统府后扬长而去,战后,美国人用白灰把漆黑的总统府粉刷了个白白净净,这就是白宫名称的由来。
战后,美英双方签订了《根特条约》,双方的边界恢复到战前状态,美国吞并加拿大的计划失败。
惹不起英国,战后,美国便把殖民地的目标转向了别国;后来二战爆发了,美国忙于战争;二战结束后美国又忙于和苏联的争霸;1982年,加拿大获得事实上的独立。
当今的加拿大不但和美国保持着双边战略合作和防务合作,而且在经济领域和美国也保持着良好的双边合作。时代变了,发展经济才是重心。
美国在历史上,的确想吞并加拿大,并发起过侵略加拿大战争,但失败了。
1776年,美国宣告独立。为了获取英国承认,美国承诺不染指英国的加拿大奶酪,在1795与英国签署《杰伊条约》,美国承认了加拿大、并确认了美加边界。
美国独立后仍走欧洲老牌帝国殖民道路,不断对外扩张,从独立当初13个州不断增加。美国还违反与英国签订的条约,出兵加拿大,结果遭到惨败,英加军队还反攻占领华盛顿,烧了美国总统府扬长而去。美国人后来把被烟熏火烤过的总统府重新刷白,白宫由此得名。
美国打不过加拿大,还有美国国内“保皇党”亲英情结作梗,美国放过了加拿大。转而夺取了墨西哥60%的领土;从沙俄购买了阿拉斯加,兼并了夏威夷;从西班牙手中夺取了古巴、菲律宾、关岛。
这时美国对外扩张策略改变,以“重商”为目的,不再争当“地主”,改为利用美国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综合影响力向世界渗透,通过开放贸易攫取世界经济红利。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国用舰队扣开日本国门,强迫通商。而加拿大迎合美国利益需求,变为听话的拥趸,如同美国的一个州。它心安理得活了过来。
通过一战二战,加拿大跟随美国发迹,成为发达国家,如今它非常听美国话,没有独立外交,对美国军事不设防,还充当美国防御俄罗斯的战略缓冲屏障,替美国为虎作伥。美国已没有想法要兼并它。
诚邀,如题。为什么美国一直想吞并加拿大,小编认为有很多原因,而最主要的是美国的战略需要!
从地图可以看出来,美国人真的受上帝的宠爱,美国东面是大西洋,西面是太平洋,这样的地理位置使得他国难以从东西两边入侵美国,美国南部是墨西哥和一些拉美小国,根本不是美国的对手。这地缘环境,恐怕只是比孤悬海外的澳大利亚差上一丢丢。
所以,美国的威胁只有北边。实际上美国花费巨资从沙俄买下阿拉斯加,也是为了防止其它国家通过白令海峡直接进入美洲大陆威胁美国安全。既然如此,美国肯定不放心把一个加拿大放在北方威胁自己。如有机会,定会把加拿大给打垮,最少也要把加拿大给分割了,免得成为祸害。
以上就是小编的看法,如有出入还请斧正
谢谢悟空邀请,吞并一个国家并不一定派兵占领,美帝和加拿大是邻居,加拿大地大物博,资源丰富,人烟稀少,军事力量也不强,当年加拿大是英国殖民地,美帝当年独立战争还未结束,美帝兵分两路攻打加拿大,其实美帝并不想占领加拿大,而是要和在加拿大的英国人开战,当然在陆地上英军并不占优势,双方互有胜负,美英在1795年签订《杰伊条约》,美帝承认美加边界,但是条件是英国承认美帝独立,美帝的目的己经达到,但是到了1812年美帝出兵加拿大,当时英国海军世界第一,在美帝东海岸登陆,占领了美帝首都华生顿,放了一把火烧了美帝的总统府,然后离开,总统府被烧得很黑,美帝用白灰粉刷一遍,这就是白宫的由来,后来英国从加拿大撤军,美帝采用交近打远的军事战略方针,现在美帝成为世界超级大国,加拿大的国防力量就由美帝接管了,在外交,政治,军事,经济加拿大都和美帝保持一致,所以加拿大就是美帝的一个州,这和占领有什么区别,不战而屈人之兵,还在于美帝的强大。
华盛顿率领美国打败“日不落帝国”是说军事问题;“走上民主”主要是说国内问题。因此,我会分两个标题进行解答。
(1)美国在法国、西班牙等国帮助下,打败了英国,但经过短暂的“法美联盟”,美国迅速再与英国合体
美国造反独立时,其国内分继续留在英国和彻底独立两种对立观点,华盛顿倾向于继续留在英国,但作为军事方面地指挥者,他较好地处理了与两方关系。在造反期间,亲英派受到了打击——掠夺、辱骂殴打,许多人都逃往加拿大,成为对美国较为仇恨的一群人。但这样,美国对英国的态度得到统一。
然而,这场战争如果没有法国派遣志愿军、法国海军地介入,美方能否成功很难说。这也是为何特朗普说二战期间解放法国揶揄法国人时,法国人立刻以其独立建国一事儿反击的原因所在。
虽然,在后来的历史,美国借着拿破仑与英国竞争缺钱买走了路易斯安那地区,有法国人对此批评美国。美国人地回答很痛快,我们独立感谢波旁王朝,你们把皇帝砍了,我们没给报仇就便宜你们了。
(2)美国的民主只是英国白人有钱人的民主:杰菲逊所言,人民是野兽,不能给人民民主
华盛顿在法国、西班牙的帮助下,打赢了独立战争。在此期间,如何治理国家争论很多。例如三权分立、选举制度、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设置等并不是一开始就被确立,而是经过几十、上百年的斗争、妥协再斗争、再妥协才不断形成。华盛顿很大程度本身就是被美国的众多反对势力“骂”回老家的。
因此,美国的民主不是华盛顿带去的,而是经过精英与大众的斗争与妥协、精英间的斗争与妥协。
例如美国人得到选举权是有程序的:
1777年5月拉法耶特率领法国志愿军来到美国与华盛顿见面儿
首先,是美国有钱白人男人;
其次,是美国白人男人;
其次,是美国白人女人,1920年。
最后,是美国黑男人和其他有色男人,南北战争后的被选举权其实只是理论上,真正实际拥有是1965年。
再比如美国“宪法之父”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任财政部长)在美国制宪会议(1787年5月25—9月17日)上就说:
汉密尔顿在美元上
所有的社区划分为少数派和多数派,少数派出生于富裕和名门,而其他大部分则是广大人民。人民的声音就是上帝的声音,这句话格言虽然一直被广泛引用,但事实上,这与实际并不相符。人民总是动荡和变化的,缺乏判断能力和决策能力。应该使少数阶级在政治上享受特殊永久的地位。他们可以阻止多数阶级的骚动……人民!人民是一个大野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加拿大华盛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加拿大华盛顿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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